近日小助接到一个咨询,l女士和现任丈夫结婚两年多,婚后育有一女,女儿今年9岁,丈夫和前妻有个儿子是美国公民,为了一家在美团聚,夫妻俩商量好由美国公民身份的儿子直接申请他们以及小女儿一起移民,想要委托我们办理。
针对l女士的情况,首先要确认美国公民的儿子是否符合为亲属递交移民申请的年龄门槛:即必须已满21周岁或以上。而美国公民的继子已经年满21岁,完全可以为父亲递交ir5移民申请的。
其次,在l女士看来,美国公民身份的儿子在申请生父的同时,可以带上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孩子。这完全是错误的,在子女申请父母的ir5移民类别里,父母各自对应一个移民档案,衍生移民受益人并不适用于该类别申请。
ir5不同于f1/f3/f4/f2a/f2b这些类别的亲属移民,可以将主要受益人的配偶以及未满21周岁的孩子作为衍生受益人(derivative beneficiary)。
针对不同的递交申请对象,移民局规定的申请条件也不同。像l女士的情况,申请类别和条件可参考以下几种情况:
一、美国公民儿子申请亲生父亲(ir5)
只要年满21周岁或以上,美国公民即可为生父/母递交移民申请,并且只能分开递交,一人对应一个移民档案。
二、美国公民儿子申请继母(ir5)
移民局已在i-130申请指引中明确规定:美国公民身份的子/女如果要为继父/母递交移民申请,则生父/母和继父/母的婚姻必须发生在美国公民子女18周岁之前。
而l女士和她现任丈夫结婚时,继子已经满18岁了,很显然,l女士并不符合直接为她递交ir5申请的条件,所以没有办法直接通过ir5类别的方式去美国。
三、美国公民申请兄弟姐妹(f4)
注:f4移民类别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以及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该类别申请同样只要美国公民年满21周岁及以上,就可以为其兄弟姐妹递交移民申请,并且兄弟姐妹的配偶和未满21周岁子女可以作为附申请人随同移民。然而f4类别的移民申请有长达十几年的排期,目前在中国出生走领馆面签的申请人,a表排期才到2007年3月22日,移民团聚路更远了。
所以像l女士这种情况,可以考虑以下的方式:
① 由美国公民身份的儿子先申请生父移民,美国海外申请ir5移民签证的周期一般为1年半到2年;
② 等丈夫拿到绿卡后,再申请l女士和女儿(未满21周岁),即f2a类别的移民签证,l女士和女儿共用一个移民档案,l女士作为主受益人(principle beneficiary),女儿作为衍生受益人(derivative beneficiary);
目前f2a继续无排期,申请周期一般为2~3年,2019年7月1日之后递交f2a的申请人无需担心随行移民的孩子超龄的风险,在递交申请的那一刻,孩子的cspa年龄便自动锁定了。关注侨梁,让您的移民申请更加顺利!
自1949年,引入澳大利亚公民身份以来,已有500多万人加入澳洲国籍。在客户获得永居签证(pr)之后,或新生儿在澳大利亚境内出生,符合条件可以选择加入澳洲国籍,成为澳洲公民。01 入籍要求01必须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合格的新西兰公民。02入籍的居住时间要求:已经在澳洲居住满4年,并且这四年内至少要有12个月是pr身份。
在全球疫情严重的情况下,国际交流状况远不如2020年之前。无法随心所欲的回国探亲,或让家人来新西兰拜访团聚,成为身处异国他乡留学移民的朋友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聊新西兰的家庭类别移民,看看如何才能在新西兰实现全家团聚。家庭类移民 家庭类移民顾名思义是和家庭相关,通过父母、子女或配偶关系达到移民目的的一类移民方式。新西兰的家庭类移民有四个主要方式:
近日,一项应该提出提案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凡是子女移民者,或者夫妻中有一方已移民的人员,应立即撤销其一切职务!这一提案认为,这些人已经不再具有中国心,他们的移民行为已经成为必然,暂留中国只是为了追求金钱财富,而不再考虑国家和民族利益,他们对国家和民族只造成了伤害。这一问题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和思考。有人支持这一观点,认为那些移民者已经失去了对祖国的忠诚和归属感,他们不再具备担任公务员的资格。然而,也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移民并不一定代表着对国家的背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和理由,不能一概而论。
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国境外的遗产,或继承在国内的外国人遗产的情况,又或者是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国境外的中国人的遗产情况。那么子女国外居住可以继承父母遗产吗?一、 子女国外居住可以继承父母遗产吗遗产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通过优才计划、专才计划、高才通计划、研究生进修等方式移居香港,拿香港居民身份,在港连续通常居住满7年后就可以申请转香港永居身份。香港优才计划是所有申请香港身份方式中最灵活的一种,没有移民监,无在港就业要求,也不要求长期在港居住。众所周知,香港优才是为了吸引优秀人才来港定居,为香港做贡献。而且这几年,香港人才紧缺,对于吸引人才不遗余力,政策是越来越利好,通过率也越来越高。
美国移民对携带子女有一定的要求,包括:1、21周岁以下2、未婚然而目前,美国移民排期相当长,因此许多人担心,排到自己时,子女年龄超出范围了,是否就不能携带子女了?这个问题,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尽管美国移民局被要求实施锁龄规则,但这一规则也经历过多次变化:2015年奥巴马新政将排期表,分开设立为表a和表b,但是美国移民局/dos一直没有明确,锁龄是按照表a还是表b;
2023年7月绿卡移民排期时间表已经公布。亲属移民方面,f3类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和f4类兄弟姐妹的审批、递件排期都开始前进;f1类的表b递件排期大幅前进了8个月。但职业移民的审批、递件排期,均原地踏步。职业类别全面停滞,eb-5新政继续保持无排期 。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7月职业移民排期表a:最终裁定日
安女士今年55岁,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经过多年的资本累积,家族资产超过5亿元。有个宝贝女儿已经移民“加拿大多伦多市”,安女士出于对未来、家族财富传承以及对女儿的爱,决定用“大额保单”来完成她多年的夙愿。如果按照安女士的规划,将来她的女儿在国内领取“身故保险金”要不要交税呢?为此,我们来了解一下国内两部涉及保险金/遗产继承的法律:
西乡塘区有两个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第一个安置区是安宁办西津村,主要是安置西津水电站的库区移民,1960年开始搬迁,1964年完成搬迁,共安置834户3417人;第二个安置区是坛洛镇富庶村和马伦村,主要是安置大王滩水库的库区移民,1959年10月完成搬迁,共安置5户26人。除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外,西乡塘区还有3个小型水库移民安置区。
周五(5月26日)加拿大移民部长肖恩·弗雷泽(sean fraser)在温哥华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中宣布了加强加拿大家庭团聚移民的新措施。目前在申请团聚移民时,海外申请者需要在拿到永居身份之后才能赴加拿大与亲人团聚。在加拿大境内的申请者则需要拥有合法居留身份。这些被担保的配偶、伴侣和他们的受抚养子女可以作为临时居民来到加拿大,并在处理他们的永久居留申请期间与他们的担保人住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