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官路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称,原则同意《青岛市官路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批发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优化移民安置方案,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做好项目占地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尽量减少占地规模,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和移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及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6月8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官路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称,原则同意《青岛市官路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批发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优化移民安置方案,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7月14日,省扶贫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我市《玉华山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进行审查,并一致通过该规划大纲。市长徐结强出席评审会并讲话,市政协主席熊建清出席会议。会上,设计单位介绍了《玉华山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情况,评审专家对规划大纲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方案。
7月30日至31日,省水利厅在枣庄市山亭区组织召开枣庄庄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核会议。省水利厅发展规划处一级调研员陈升玉、水库移民处二级调研员刘光参加会议,市城乡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忠,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绍峰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亭区有关领导陪同活动。与会专家和代表实地查勘了该项目上水库坝址、下水库、移民搬迁村和搬迁安置区,项目单位汇报了相关成果,与会专家与代表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形成审核意见,项目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将移民安置规划修改完善后,可报请省水利厅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