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日前,江门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施行!
在全国各大城市如火如荼的抢人大战的形势下,江门市对这次落户政策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人才引进和稳定居住就业创业这两方面,以此推动非户籍人口向城镇有序流动,优化人力资源与经济产业的合理配置,加快实现江门市人口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相一致的目标。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入(复)户(迁入)的类型、适用范围和入户条件!
?一是明确市外迁入的类型、适用范围以及入户条件。具体包括亲属投靠入户、人才引进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入(复)户、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入户、随军家属入户等情形。
?二是明确出生登记入户的适用范围以及入户条件。
?三是明确收养登记入户的适用范围以及入户条件。
?四是明确其他可以入(复)户情形的类型、适用范围以及入户条件。具体包括复员、退役、转业军人入(复)户,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定居入(复)户,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境)复户,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复户,符合国家、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办理入(复)户的其他情形等。
?五是明确市内迁移的类型、适用范围以及入户条件。具体包括自有产权住所入户、租房入户、空挂户入户等情形。
新户籍制度施行后,
入户江门门槛大大降低!
省公安厅支持地方基层探索放宽迁移政策,江门市的《实施方案》中一些创新举措突破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进一步放宽入户江门市的条件:
(一)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均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放宽至未婚子女,突破省现行规定的未成年子女;并且创设了允许1名已婚子女以照顾父母为条件投靠父母入户政策。
(二)人才引进入户
(1)工作调动(录用)入户。经江门市批准调入或公开招聘录用的公务员、政府雇员、事业单位职员,或经批准下放人事管理权的单位自主招聘的事业单位职员,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入户。
(2)高层次人才入户。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入户。
(3)专才入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申请入户,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省规定是中级技术职称,我市定的是全省最低门槛)。
(4)紧缺适用人才入户。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适用人才,本人可以申请入户,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省没有这方面规定)。
(三)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
(1)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省规定在中小城市的城区就业年限满三年,而江门市规定在城区(是指蓬江区、江海区以及新会区会城街道)合法稳定就业满半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的人员,即可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各市(县级)没有就业创业年限限制。
(2)自有产权住所入户。凡在江门市拥有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以及父母可以申请入户。同时,江门市首次提出公寓也可参照住宅类房屋办理户口登记。
(四)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入户
原籍江门市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可以直接在江门市办理复户。农村籍学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业创业地。原籍非江门市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可以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未有就业单位的,则落户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省对原籍非江门市且未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入户没有相关规定)。
(五)取消积分制入户和投资入户
《实施方案》还创新人口管理举措,包括建设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和应用、推进人口智能化管理。
南都讯 记者曾育军 通讯员黄宇军 50天,市外迁入4149人,与2019年同比增长近50%!9月8日,江门市公安局通报,自7月5日起,江门全面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后,“零门槛”户籍制度改革成效已初步显现。50天迁入4149人,超六成为居住就业迁入江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被列入2020年江门市十项重点改革项目和十大民生实事。
南都讯 日前,江门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施行!在全国各大城市如火如荼的抢人大战的形势下,江门市对这次落户政策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人才引进和稳定居住就业创业这两方面,以此推动非户籍人口向城镇有序流动,优化人力资源与经济产业的合理配置,加快实现江门市人口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相一致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