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户向讼别律师团队彭红艳律师咨询:夫妻一方移民,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吗?
客户温先生(化名)独居已经很多年。温先生与妻子艾莎(化名)2010年在深圳办理了结婚证,但婚后感情一直不好,艾莎多年前去了美国,已经在美国定居,没有回国打算。温先生觉得婚姻已经名存实亡,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与艾莎协商离婚。但是,艾莎不肯回国办理离婚手续。
温先生找到彭红艳律师,咨询这样的问题:我妻子艾莎已经移民美国,我们分居多年,是不是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彭红艳律师:在我们国家,没有自动解除婚姻的。不管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到民政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通过司法机关判决准予离婚。
您的情况,如果艾莎不肯回国办理离婚手续,那么您可以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温先生:通过法院起诉的话,需要艾莎回国开庭吗?她不肯回来怎么办呢?
彭红艳律师:她人长期定居在美国,可以由大使馆开具证明,然后申请网上庭审,艾莎在网上参加庭审。
温先生:起诉离婚的话,需要多长时间能判离婚呢?
彭红艳律师:看您的证据情况。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您和艾莎之间,是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超过2年,那么法院会在您第一次起诉判决离婚,时间大概需要6个月审结。
如果没有上述证据,那么如果法庭上艾莎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就会给你们判离婚,时间大概需要6个月审结。如果艾莎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第一次不会给你们判离婚,您要等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基本上就会判准予离婚。
温先生:好的,明白了,非常感谢。
相关法规:
我国民法典规定起诉应准予离婚的情况: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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