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回顾
李凤(女)与邰民系半路夫妻,邰民的儿子为邰安、儿媳妇为杭丽。2008年,杭丽与李凤的朋友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购买了位于海安某小区721室。嗣后,陈某将房款收条出具给了李凤。不久,各方当事人同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产权办理在杭丽名下。
2010年4月,邰民与儿子为上述房产产生争议。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涉房产归邰安所有,邰民与李凤对该房屋享有永久居住权。
2018年下半年,“721室”被纳入拆迁范围。2019年1月,杭丽与相关部门签订拆迁协议。但李凤表示其才是“721室”实际所有人,主张全部拆迁款归其所有。因主张未果,李凤向法院提起诉讼。
(图片源于网络)庭审中,李凤诉称原房东将购房款的收条出具给其本人,其才是真正的购房人,应将拆迁的全部权益判归其本人所有。杭丽则辩称,案涉的购房协议由其签订,实际也由其出资,有权部门也将房产登记在其名下,李凤对此长期未提任何异议,现在主张拆迁权益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从现有证据看,杭丽的证据明显优于李凤提供的证据,且根据中国的国情,基于特定的家庭关系,李凤不主张产权登记手续由自己保管,对产权证十多年不翻阅、不提异议,不符合生活常理,应认定案涉房屋实际购买者为杭丽。然而,根据邰民与邰安于2010年达成的调解书,邰民与李凤对案涉房屋拥有居住权,从《民法典》最新精神出发,邰民、李凤可从拆迁款中获得一定补偿。遂判决杭丽给付李凤夫妇居住权补偿款120000元。
一审后,李凤不服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裁定驳回李凤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李凤夫妇能否因居住权而获得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对居住权有着专门规定,明确了居住权的物权地位,强化了对房屋居住权益的保护,但是仅仅明确了设立居住权的方式为合同或者遗嘱,那么,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是否可行?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生效法律文书也是设立居住权的一种方式。此外,居住权一旦设立即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不消灭。在约定期限到来前居住权因特定事由提前消灭的,基于公平原则,居住权人可获得一定补偿。本案中,杭丽通过法院调解书明确为李凤夫妇在“721室”上设立居住权,其应当遵守义务。因 “721室”被拆迁,李凤夫妇需自行另寻房屋解决居住问题,产生另寻住房、搬迁等相关费用,由于该费用是因为征收(拆迁)行为而产生,李凤夫妇可主张居住权补偿。杭丽作为义务人应当从“721室”拆迁权益中拿出部分权益为李凤夫妇进行居住权补偿。综上,“以房养老”成为逐渐兴起的一种养老模式,“老有所养,老有所居”的理念也在加速趋同。《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设立,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居住权利的稳定享有,当赖以依存的房屋灭失时,居住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居住权的义务人进行补偿,这不仅体现法之公平正义,更是全社会应当传递的尊老爱老之正能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end
徐涛 毛蓉)
thereis a way for foreigners to live in chinalong-term without dealing with yearly visa bureaucracy (for tenyears at least). you’ll need to be serious about staying inchina, and meet some stringent criteria. but if you do, you gain manyother benefits that
今年加拿大公布百万大赦移民计划后,移民部长marco mendicino神补刀:“如果你正在加拿大工作,那么你马上就会成为加拿大公民了!”虽然今年有疫情阻碍,但移民加拿大的人依然不少,他们未来可能会考虑入籍拿护照,难以取舍,其实对比一下永居与入籍的不同,以及二者对未来规划的影响就明白了。永居,俗称拿到pr(permanent resident),是指可以在该国永久居住的意思,常见的说法是拿“枫叶卡”,或是拿澳洲“绿卡”等。
《民法典》物权编第十四章新增居住权制度,民事主体可通过合同、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制度的确立对实现“住有所居”具有重要意义。依据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本文整理7例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发布的与居住权相关典型案例,呈现居住权制度相关热点问题,具体包括居住权执行、居住权确认、离婚妇女及老年人居住权保护等内容,以供参考。
拿到永居后,会消失(失效)吗?拿到永居并不代表高枕无忧很多人因为不想放弃原国籍等原因,移民时选择了获得目的国的永久居留权而不是入籍该国。但是拿到永居并不代表就能一直能够持有,大部分国家的永居都属于有条件持有的永久居留权。永居卡一般有效期十年(需要续签)当无法满足一些条件时会导致无法续签,甚至已经获得的永久居留权会被取消。
很多客户表示拿香港永居是不是就一定得放弃内地户口?不想放弃怎么办?香港永居身份和内地户口可以共存吗?香港永居身份居民身份内地户口,三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其实有大部分人都认为,拿到香港永居身份之后,就意味着一定要放弃原本的内地户口,但其实不是哦!在这给你们好好解释下怎么回事~~no.1香港永久居民和香港非永久居民
这里先要科普一个概念,那就是什么是移民监。移民监就是你办了绿卡,需要在当地居住和生活。毕竟绿卡就是永久的居住权,人家发放绿卡是给你住的,你不去这个国家居住,那么绿卡有可能被取消,所以有的国家就会有居住时间的要求,这就叫移民监。像传统的移民大国美、加、澳、英这些国家,虽然是中国人非常向往的移民目的地,但都是有移民监的,而且还非常严格。
一、公寓的优点较低的总价 相比于别墅或小区房,公寓的价格一般较为亲民。对于一些刚需族来说,能够在相对较低的总价内购置到位置不错的房子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不占用首套房的名额 在当前房地产市场限购的背景下,不少年轻人想要购买自己的第一套房子,但却因为各种限制无法实现。而公寓则没有这个限制,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非本地户籍的人都可以购买。
我早就知道这一天总是会来的。就在昨天,中国移民管理局发布了一条消息:对具有博士学位的外籍华人,提交相关材料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这个消息字少事大,我给大家好好分析下。首先我们得先搞清楚中国人、华侨、华人的区别。什么是中国人?以国籍来定义,那必须是拥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如果你的身份证和我一样,你人也居住在中国境内,你和我承担着同样的纳税义务,那毫无疑问,我们就是亲密的同胞。
“在日本很容易就能拿到永久居住权。”出生于中国的l先生一家决定移居日本,是因为从住在日本的中国人朋友那里听到了这句话。而移居日本一年多后,l先生的确是真实的获得了永久居住权。“我只是听从了朋友介绍的移民顾问的建议。首先,为了给中国的餐饮企业提供日本食材,我在日本设立了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获得了3年的经营管理签证。
在实际中,我们都知道关于房子的纠纷问题是非常的多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选择越来越多的人会花钱去买下房子的永久居住权。那么,只有永久居住权的房子能买卖吗,产权与永久居住权有什么区别?网友咨询:我急需一套房子,在报纸上看到一广告说有一套房子,只有永久居住权。也没有房票,由于急需这一套房子所以想去公证处公证一下,但是不知道只有永久居住权的房子能否自主买卖。
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吗(他擅自做主要卖掉母亲有居住权的老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