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很容易就能拿到永久居住权。”出生于中国的l先生一家决定移居日本,是因为从住在日本的中国人朋友那里听到了这句话。而移居日本一年多后,l先生的确是真实的获得了永久居住权。
“我只是听从了朋友介绍的移民顾问的建议。首先,为了给中国的餐饮企业提供日本食材,我在日本设立了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获得了3年的经营管理签证。一入境就立即申请了永久居住权,一年后顺利获得了永久居住权。非常顺利。”

但是,取得日本永久居住权真的那么容易吗?永久居住资格的取得,原则上以10年的在留经历为前提,但是2017年修改了《永久居住许可相关指南》,只要满足条件,1年就可以取得。那个条件是,由学历、工作经历、在日本的年收入等项目构成的“进行高度专门职省规定的积分计算的情况下达到80分以上”,也就是高度人才经营管理签证。
另一方面,如果申请人自己创立公司,因为工资金额等方面可以自由地设定,永住申请文件上的条件可能会更容易满足。据l先生透露,他作为日本法人给自己的年薪设定为2500万日元(约120万人民币)。仅这一项,按照积分计算就加了40分。开出这样的工资,那么实际工作是什么?l先生回答说:“虽然不是按部就班的每天打卡上班,但我也一直在考虑新业务的构想。”
对于大部分希望可以在日本生活的人来说,适合自身的移民路线都并不相同。因此,如果想付诸于行动,一定要选择合适自己的移民方案。虽然并不是每位移民者都能一年达成目标(需要先了解下自身情况是否可以迈过门槛),但合适的路线自然能使过程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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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于获得了美国的支持,韩国不断对中国发出挑衅,不仅扬言驱逐我大使,还叫停了部分飞往中国的航班。韩国近期还宣布一项新法案,限制中国人获得韩国永久居住资格。此前,中国驻韩大使批评韩国外交政策,指责尹锡悦政府过度依附美国,积极配合美国反华战略,导致中韩关系发展遇到了不小的阻碍。韩国方面不仅没有反思自己的言行,反而像踩中尾巴一样,向中方发出威胁,声称要我大使“承担后果”。
绿卡和国籍有何区别?·绿卡也被称作永久居留证,即pr。它是一种给外国人授予永久居留权利的证件。持有绿卡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进出该国家。·而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公民身份。持有国籍的人,享有该国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申请和使用绿卡和国籍的规定和限制因国家而异。例如,持有绿卡的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申请入籍,例如居住时间和纳税要求等。
法院调解书已明确居住权人享有“永久”居住权,在房屋拆迁后居住权人能否主张补偿?近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送达,这起关于拆迁权益的争议最终落下帷幕。法院认为,调解书明确居住权人享有居住权,房屋被拆迁后,居住权人无法行使居住权要求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的,应予支持。案件回顾李凤(女)与邰民系半路夫妻,邰民的儿子为邰安、儿媳妇为杭丽。
《民法典》物权编第十四章新增居住权制度,民事主体可通过合同、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制度的确立对实现“住有所居”具有重要意义。依据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本文整理7例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发布的与居住权相关典型案例,呈现居住权制度相关热点问题,具体包括居住权执行、居住权确认、离婚妇女及老年人居住权保护等内容,以供参考。
国别永居与欧盟永居仅差一个意大利?为什么这么说?你拿到的永居是真是假?了解国别永居和欧洲永居的区别吗?近年来,意大利已不再发放国别永居,因此在意大利获得的永居即为欧盟永居。欧盟永居与国别永居有何不同?以下为干货分享。居留卡上一般会注明当地语言,即欧盟长期居留。然而,欧盟法案明确规定该身份为永居,需要定期更新,每5年或10年一次。
近日,四川渠县一对夫妻签订协议自愿离婚,双方共有财产包括一套住房。协议约定,待房贷还完后,双方一致同意该套房产归双方儿子个人所有,将房产转至儿子名下。然而,离婚之后,女方的弟弟发现离婚协议上“多”了一句话:“男方及其家人有永久居住权”。对此,女方感到“被欺负”,质疑是男方私自添加,随即找到渠县民政局称并非原来离婚时签的协议。
这里先要科普一个概念,那就是什么是移民监。移民监就是你办了绿卡,需要在当地居住和生活。毕竟绿卡就是永久的居住权,人家发放绿卡是给你住的,你不去这个国家居住,那么绿卡有可能被取消,所以有的国家就会有居住时间的要求,这就叫移民监。像传统的移民大国美、加、澳、英这些国家,虽然是中国人非常向往的移民目的地,但都是有移民监的,而且还非常严格。
很多已经移民加拿大,甚至还在准备移民加拿大的朋友,可能都会考虑将来是否要入籍拿本加拿大护照,这确实是一个让人十分纠结和难以取舍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加拿大永居和入籍有什么不同。先来帮一些朋友扫扫盲,讲讲到底什么是“永居”,什么是“入籍”。永居,就是永久居民,俗称pr(permanent resident)
近日,四川渠县一对夫妻签订协议自愿离婚,双方共有财产包括一套住房。协议约定,待房贷还完后,双方一致同意该套房产归双方儿子个人所有,将房产转至儿子名下。然而,离婚之后,女方的弟弟发现离婚协议上“多”了一句话:“男方及其家人有永久居住权”。对此,女方感到“被欺负”,质疑是男方私自添加,随即找到渠县民政局称并非原来离婚时签的协议。
拿到永居后,会消失(失效)吗?拿到永居并不代表高枕无忧很多人因为不想放弃原国籍等原因,移民时选择了获得目的国的永久居留权而不是入籍该国。但是拿到永居并不代表就能一直能够持有,大部分国家的永居都属于有条件持有的永久居留权。永居卡一般有效期十年(需要续签)当无法满足一些条件时会导致无法续签,甚至已经获得的永久居留权会被取消。
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吗(他擅自做主要卖掉母亲有居住权的老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