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是毋容置疑的,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空中楼阁是不存在的,任何房屋都依托的是土地,即宅基地。因为,宅基地与房屋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农户的房屋是私有财产,可以买卖,宅基地就是房屋脚下的土地,但不属于私人财产,是不能买卖的。所以,农村的村民房屋,若是卖掉,就要受到宅基地的制约和局限,是不能随意卖掉的。农村人卖掉自己的房屋,对于购买者是有条件的。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以外,都是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土地都是集体所有。在我国是不存在私人所有的土地,所有的土地都是公有制,包括国家和集体的所有土地。
所以,农村的土地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集体土地。这是农村土地的基本属性问题,是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改变的基本事实。
由此可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的任何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律的规定,才能转让。
农村房屋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属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依法使用的权利,不得把宅基地的使用权,错误地认为是私人所有。所以,农村人不得以任何其它的形式,将自己的房屋宅基地,非法转让给他人,是违法行为。
农村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侵占,不得侵犯。
总体说来,农村人的房屋买卖是可以的,但是要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限制的问题。农户房屋的宅基地,只有本户人家和本村全体村民,才能具有使用权,其它的局外人,即外村人和城镇户口的人,都没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若是外村人要购买某村的房屋,必须依法取得该村合法的村民后,才有权利购买该村的房屋,否则,是非法购买的房屋,购买房屋合同或协议以及契约,都是无效的,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案例1,某村的村民随子女进城落户,老家新盖的楼房便是多余的,需要卖掉。该村因大多数人家,都进城打工,空闲楼房特别多,根本没有人需要购买房子。
邻村有家种田大户,看中了这家楼房,决定购买下来,给孩子结婚作为新房使用。这两家主人,通过双方协商,该新盖三层楼房,单楼独院,包括周围承包土地,一并永远性地以15万元转让,并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买方扣压1万元作为房产证押金。
房屋卖方村民,多次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买卖手续,都被相关方面拒绝。买方因买到房屋很多年后,仍未拿到房产手续,曾多次向卖方催办楼房过户手续,始终无结果,便发生口头矛盾后,买方向法院起诉,结果判决是买方败诉,此次房屋买卖是属于非法的行为,买卖无效,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案例2,在一个山区乡村里,前五年,有一家农户,是乡里定为易地搬迁户,乡里决定统一搬到山下平坦的地方建造居住地。
该村民让为搬迁户集中安置,缺少土地,于是自动退出安置地的房屋,拿到国家补贴,到附近的亲戚村子里,购买了进城农户多余的民房。他们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买卖协议,很快到乡里办理了楼房过户手续,缴纳了房屋的契约税,同时拿到了房产的相关手续,并且接受了该户所有的承包土地、山林、竹园等等与土地相关的事情。
有人问,为什么案例1房屋买卖是属于非法买卖,房屋不能过户,不能办理相关的房产手续?因为,案例1的买房农户,不是所买楼房村子里的人口,无法享受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该房屋不能卖给外村人,或城镇户口的人,只能卖给本村人居住。因此,法院判决该次楼房买卖是非法的行为。
为什么案例2,这户人家乡里定为搬迁户,能够在邻村购买农户的楼房,还能享受宅基地的权利和该农户放弃的所有承包土地呢?
因为,那次扶贫项目,高山地区无“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条件的地区,由乡里统筹易地搬迁到乡内一个安置点上,由于安置点土地过紧,安置不下去,可以在乡内有条件的村子里,凭安置农户意愿,安置一些易地搬迁农户。所以,这户人家买楼房,宅基地由乡内统筹调节解决的,是合法的买卖。
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外村人没有权利关系,是无效的买卖。但是有三种情况是例外,①种是,原籍本村人,因参军、上大学等等原因,成为非农村户口人员,可以继承父母房屋。
②种是,因国家建设、扶贫易地搬迁等原因的移民搬迁的农户,是允许在任何农村购买房屋,作为安身之处。
③种是,因受到水涝灾害、火灾、地震等等自然灾害的农民,由当地官方安置,或由农户自主购买房屋居住,是可以进入非本村买房。
除此之外,农村的村民房屋只能在村内买房是合法的,否则,都是非法的行为。
作者认为,有农村人需要到非本村的农村购买农户房屋,首先,要取得该村合法的常住村民条件,才有权在该村购买房屋,才能享受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利。否则,无论使用什么方法,在该村购买房屋,都是非法买卖,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农村有人需要到外村购买房屋的时候,建议多学习相关的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相关的具体规定,了解了相关购买房屋方面的知识和政策以后,再依法逐渐地去办理一系列的相关手续,才能正式购房。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九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可是事关农民进城落户以及城乡结合发展的大政策。如果说多个部门联合发布意味着政策重大,那么涉及如此大规模部门的联合发文,势必将引起新一轮的“搬迁热潮”,不少农民对此非常关心,下面我就来了解一下该《意见》,解读搬迁进城背后的内容。
安置房—无数人的梦想!随着城市不断地发展进步,城市中一些建筑年限较大的老破小,乃至于城市外围的一些自建房,为了配合城市规划,大部分都被拆除。而这些原住民,将会得到安置房安置或者是货币安置,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拆迁户!由于安置房的一些特定属性,很多读者给小编留言问过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已经有安置房了,那么在购买商品房时,到底是算首套住房还是二套住房?
易地扶贫搬迁只不过是个新的起点,面对“如何融入新环境、如何易地再就业、如何传承传统文化”等问题,这场近千万人的迁徙还远没有到达“终点”。初冬的夜来得早。在我国西南腹地——贵州省从江县贵运社区的一个小广场上,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在响亮的音乐声里不厌其烦地变换队形,健身器旁围满了压腿、扭腰的中年男女,孩子们则撒了欢似的在人群中疯跑,把篮球拍得咚咚响。
千年古县,秘境巴东,八百里山河,三山盘踞,两江分割,山清水秀,人杰地灵。自南朝宋景平元年(423年)置县,历经千年,沧桑砥砺,薪火相传,铸就了丰富的历史,创造了灿烂的文明。进入新时代,欣逢盛世,巴东县档案馆、巴东县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巴东记忆”,以弘扬历史,传承文明,启迪后人,开创未来。“巴东记忆”按照“千年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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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对农村住房管理得比较严格,比如说严查农村一户多宅、建新房必须先去批宅基地才可以建、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等,国家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规范农村住房,使得农村住房更加的规范化,那以上这几个方面主要是从农村出现的违规行为来进行规范,在住房的质量问题方面却没有涉及。那对于农村住房的质量问题,近日国务院就公布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此《条例》中就有提到将对农村住房的抗震能力进行检测,将对农村不合格的住房进行改造,也就是将提高农村住房的抗震能力,并明确将在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
1900年,几个渔民在希腊克里特岛附近的安迪基西拉岛(下称安迪岛)海域捕鱼,结果渔网被海底未知物钩住,原以为跟往常一样潜水拉出来就行,却不料发现一艘满载数百件艺术品、珠宝、黄金以及大理石与青铜制品的沉船,其中就有轰动一时的安迪基西拉机械,一个被认定为比蒙娜丽莎画像更值钱的物品。由于海水的侵蚀,安迪基西拉机械已支离破碎仅剩三个部分,早期的物理学家误认为是一座具备运算能力的计算机或机械钟,而类似的复杂工艺直到14世纪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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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大山天地宽,火红日子似蜜甜。眼下,走进商州区大荆镇新街社区移民搬迁安置集中区,一排排错落有致的楼房、一张张喜悦的笑脸映入眼帘。在小区旁的快递代办点,丁侃良正忙着查看货物的发送、签收情况。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丁侃良一家5口人通过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从普陀村搬到这里,住上了100余平方米的电梯房,并在小区附近自主创业办了快递代办点,方便小区及周边群众网购需求。
早在2022年12月28日,国家公开信息公布了《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今后的工作重点,将更加注重于大力、有序地推进大规模的易地脱贫工程,以及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这个易地脱贫,即大规模的“移民搬迁”,实际上就是对农用地进行改造。对于部分农民来说,宅基地去或留是个两难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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