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期,一改清初对东北的移民招垦政策,厉行人口封禁。但禁令并未能阻止移民浪潮,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迁居东北的内地移民日益增加。
面对移民迁居的事实,清朝在多种因素考虑下,认可了移民迁居行为,并对不同移民群体实行了相应的落籍举措,由此使得移民转换身份,成为东北户籍人口。
这些落籍移民,逐渐成为东北地区民族构成中的主体,并对东北地区的封禁政策、管理体制等产生了重要影响。
清代,东北地区作为王朝“龙兴之地”被赋予了特殊的政治地位,清廷对其实行了不同于其他边疆地区,更不同于内地省份的统治政策。
这种特殊的统治策略尤其体现在移民政策上。清初曾一度对辽东地区实行积极的移民政策,但未久而停。
自乾隆朝始对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管辖下的广大地区实行人口封禁政策,直到清末开禁。总的来看,清代东北的人口封禁政策持续时间最长且对移民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
顺康时期,出于增加辽沈地区人口的需求,清廷对关内汉民迁居东北基本持鼓励和默许态度。
顺治元年至康熙六年,清朝实施了积极的招垦政策以吸引关内汉民到辽东等地居住。但康熙六年废止了招垦令,随后在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等几个重要关口设立关卡。
修筑新边,并对长白山、盛京围场、吉林围场等地实行封禁。不过,康熙朝及雍正朝对东北地区的封禁,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封禁,对移民进入东北谋生基本持一种默许的态度。
乾隆初年,清朝以盛京、吉林等处为“满洲根本之地,所关甚重”,而聚集民人甚多,占种地亩、影响旗人生计等理由。
乾隆五年四月颁布了舒赫德等拟制的八条封禁措施,以禁内地民人出关至盛京地区谋生。
同时在奉天地区严行保甲,清查出的流民若有愿入籍者,准取结纳入当地丁册,不愿者定限十年,陆续给照回籍。
乾隆六年五月谕令吉林地区严查流民,次年又颁布谕旨对黑龙江地区实行封禁。清朝对东北的封禁政策正式施行。
乾隆十二年又规定:喜峰口等15处照山海关之例由守口官弁会同各该地方官逐项查询给票放行,古北口、龙井关、青山口、榆木岭、擦牙子等处一切外来商贩执票赴奉省。
一律令从山海关出口。山东、闽、广、江、浙各督抚通饬各海口设法严禁,其洋船到奉之时亦令该将军等查察,如有夹带流寓人等照例递回原籍。
另外饬令沿海地方官员实力巡查,遇有携带家口人数众多赴奉天流寓者,即行严拿惩治。由此,在东北地区自陆路到海路形成了严密的人口封禁线。
嘉道咸三朝厉行乾隆时期所颁布的人口禁令。嘉庆八年五月颁布了《禁贫民携眷出口令》,严禁携眷汉民到山海关外的东北地方谋生。
为防止山东民人于登、莱、青各海口携眷偷渡,清廷谕令山东巡抚督饬沿海文武员弁于所管地方实力稽查,毋许民人私行偷渡。
道光时期,对各关口再申禁令,要求官员严把关口,依例查验,汉民出口必须持有执照,“如有无照民,即行严拿治罪”。
咸丰朝常谕令山海关副都统、盛京将军等严饬各属,按照旧例于要隘地方,严稽往来行旅,概不准无票流民私往潜住。
东北的人口禁令,自乾隆朝一直延续到咸丰朝,中间时有增添、申饬。但实际上,关内汉民依然络绎出关,究其原因是清朝禁令时有松弛。
尤其是在解决因天灾人祸造成的难民问题时往往主动弛禁。
乾隆八年时,天津、河间地区大旱,灾民出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谋食者多,清廷即谕令“如有贫民出口者,门上不必拦阻,即时放出”。
因此在封禁时期,迁居东北的移民却增加,甚至超过前朝。
据统计,东北人口总数在康熙二十四年约为39万,乾隆十四年时增加到69万余,到咸丰元年已达342.7万余,一个半世纪人口迅猛增长了300余万。
从东北人口数量的增长可见,封禁时期迁居东北的移民极多,而这些移民能最终入籍迁居地,与清朝在此时期所采取的移民落籍举措密切相关。
东北人口禁令形成后,面对数量依然不少的出关移民,出于维护地区稳定、缓解内地人口压力等方面的考虑,清朝对移民采取了相应的落籍措施。
由此众多移民便加入东北户籍,成为当地的纳粮户民。清查升科。
在人口封禁时期,为防止内地汉民私垦,清廷要求各地将军、各城都统等按月巡查所辖地方,并出具卡伦外并无一户流民居住甘结,清理户口上报。
将军按季派协领等官前往查覆,年终据实具奏一次。若查有潜住流民,则将军、副都统等分别在任久暂照例议处。但实际上,清查出的移民并没有被一味驱逐。
尤其是移民确实无家可归且人数较多时,地方官通常会奏请朝廷免于驱逐,而朝廷也往往酌情允准,将私垦之地升科,私垦之民由地方官造册,归入地方民籍。
因此以私垦的“非法”方式迁居东北的移民,在被清查后多以升科纳粮的方式加入当地户籍。此类情况多集中在奉天、吉林地区。
奉天地方,乾隆五十六年查出私垦的福建之民1455名,已经“编立保甲”,盛京将军琳宁续报又查出流寓闽人714名,建议清廷对这些私垦之民采取宽大处理政策。
“愿回籍者,即给执照令其回籍外,其余一律编入保甲,俾令各安本分谋生”。后经琳宁核明奏报,前后编入保甲者共2127名,而领票回籍者仅33名。
吉林地区在康雍时期已有内地汉民迁居,雍正四年还设置了永吉州、泰宁县、长宁县。
封禁期间,对于清查出的私垦流民,清廷也酌情允准留居,如乾隆四十六年就将四十二、三年于吉林、伯都讷查出的流民等免于驱逐。
私垦的297833亩土地按盛京查出增定流民粮额每六亩征银四钱八分征收,又交米二升六合五勺五抄,折银征收。
嘉庆朝后,吉林地区由内地、奉天迁来的移民越来越多,每清查一次即增出诸多新来流民。对于这些新查出的流民,清廷也多允准留居并将其私垦地亩升科。
如嘉庆七年九月,吉林、伯都讷、阿拉楚喀、打牲乌拉等四处都查出有流民私开余地,吉林将军秀林奏请将吉林查出的分居无丁民及内地流来民人1232户免于驱逐。
查出的51727亩余地银米并征,每亩征银八分,征米四合四勺二抄五撮,每丁征银一钱五分,自嘉庆八年始升科。
经户部议复后,查出的千余户民归吉林厅辖,其地丁细数及应征银米数备造清册送部查核。当时此类情形屡见不鲜。
一般来说,在奉天、吉林地区,如果已有州县等行政机构设置的地方,清查出的民人会被就地安插落籍,直接归府县管理。如果当地不便直接安插,则将民人安插他地入籍。
如乾隆二十七年,在宁古塔境内清查的流民就因当地偏小而允许于吉林、伯都讷地方入籍,准将丈出余地分给他们,同时也准许吉林、伯都讷地方的流民。
“如有愿纳粮者,将伊等地亩花名入册,交纳钱粮”。阿拉楚喀地区,在乾隆三十四年清查出流民242户安置在伯都讷地区,每户拨给空甸一具,令其入籍垦种,二年后纳粮。
道光六年吉林理事同知将舒兰、霍伦等处查出的私垦流民约200余户迁入卡伦内存俭、永智二社寄居。其他流民,由政府给予路费,依限迁移至伯都讷等处居住、入籍。
租佃旗地者造入丁册。关内移民到东北谋生,一部分以租种旗人土地的方式定居下来,最后以佃种、典押等方式辗转获取土地永佃权。
而清朝在移民形成定居事实后,最终也允准将移民纳入地方丁册。清入关前,曾在辽沈地区计丁授田,将土地分配给八旗贵族及兵丁,此为旗地。
按清制,“旗民不交产”,即旗地享有不向国家纳税的特权,但只可世袭,不能买卖。不过大部分旗人都不谙耕种。
很多土地被流民私开私种,有的旗人则直接将地租佃给汉民以吃租生活。清中后期,民典旗地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汉民遂以不同方式获取了旗地的永佃权。
为了旗民相安,清朝也在权衡利弊后将汉民造入丁册。乾隆年间为解决驻京八旗生计问题,采取京旗回屯政策,将京师闲散旗丁移驻拉林、阿拉楚喀、双城堡等地。
在拉林地方,由京拨驻的满洲1400户划分为八旗二十四官屯,每户赏给随缺地10余晌,自力耕种。但这些闲散旗丁“或因恐误差操,或因人少力薄,间有募民代种之事”。
乾隆五十八年及嘉庆六、八年,清廷鉴于旗民相安多年,不便驱逐,曾将该处佃种旗户土地的民人在节次查明后,允准造入丁册。
嘉庆十五年时,又将查出的租种由京移来闲散旗户土地的823户流民,应吉林将军赛冲阿奏请造入丁册。
就地入籍。在东北移民群体中,有少部分是因战争而被官兵带回东北的,清朝在安置这些人员时以自愿为前提,将他们就地安插落籍。
嘉庆十八年九月,河南爆发李文成领导的天理教起事,清朝从吉林、黑龙江等处调派军队助剿。次年出师河南官兵回驻防地时,携带了不少幼孩。
其中黑龙江官兵带来5—16岁男女幼孩505名,17—21岁男子8名。吉林官兵携带男女幼孩241名,宁古塔、珲春二城官兵携幼孩272名。
经讯明,清廷允准无家可归幼孩统交由原官兵收养。到嘉庆二十五年时,黑龙江官兵所携带幼孩除亲属认领、逃亡、愿回籍者外,还有266名因无家无亲属,仍由原官兵收养。
成人自谋生路,另2名幼女嫁与了安插人犯在原处定居。吉林官兵所携带幼孩,除病故及长大自行回籍等外还有113名,清廷准仍由该官兵收养。
作为雇工资其衣食,并准“造册咨部编入本处民籍,将来娶妻生子,准其考试”。
珲春实剩幼孩181名,除情愿回籍的21名,愿入籍当地的被安插入籍,15名幼女归入宁古塔民籍,9名归入阿拉楚喀民籍。
其余幼孩仍按例由原官兵收养,作为雇工资其衣食,允准成丁后入籍本处。
由此可见,清朝已倾向于将无家无亲属认领的剩余幼孩归入地方民籍管理,且规定了幼孩成丁入籍后享有与普通民籍成员一样的待遇。
此外,对于到东北以采猎、淘金等为业的汉民,清朝也采取了就地安插之法,将他们安置拨地,允准三年后升科。
在东北地区有一类特殊的移民群体,即因为犯罪而被发到东北服役的遣犯。清朝将罪犯发遣东北,一是为惩治罪犯,二是满足东北发展人力之需。
发遣之人多为抗清失败者、文字狱株连者、政权内斗的败落者、科场案牵涉者等。
这些遣犯依罪情轻重,可分为遣奴和普通遣犯,二者虽同属罪犯,但在东北有着不同的社会地位,并从事不同的工作。
清朝在他们改变自身社会地位,即由罪犯转入地方民籍的途径上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
遣奴。发遣为奴之犯,即遣奴,“多系免死减等情罪较重者”,为奴是为使其“备尝艰苦,长受折磨”。遣奴的社会地位较低,发遣东北后,一是在东北官庄为奴,充当劳动力。
二是拨给驻防八旗官兵驱使,用于家内奴仆或种地、当差效力。发往官庄的遣奴,一般都被禁止“出卖、赎身”,改变为奴身份的几率较小。
如康熙二十九年内务府奏准将俄勒格家奴张小二、梁柱、好善、刘氏4人给黑龙江新庄屯为奴,这4人连同各妻子人等共11人被解送黑龙江后,即被规定“禁止出卖、赎身”。
所以有机会改变身份的当是发给驻防官兵为奴之犯,途径有两种:一是遣奴通过赎身进入官庄作为庄丁,再由庄丁转入民籍。
东北官庄中的庄丁来源之一就是通过赎身后进入官庄的原发遣为奴犯。
如雍正三年在吉林三姓官庄的姚大、姚三、姚六三兄弟,因斗殴被发遣给布特哈牲丁和披甲为奴,雍正十三年时通过赎身方式进入官庄,分别作了委领催、额丁、庄头。
这些为奴犯转入官庄后,若转为民籍还需按规定完成额定的工作。
雍正十一年规定,如果官庄中的庄丁、额丁能连续五年满额交纳官粮,准其由未成丁之子中出一人,原属旗人入旗籍,原属民人入民籍。
这一规定,给为奴犯转入官庄后再转入民籍提供了出路,调动了他们的劳动积极性。
据载,乾隆三十年至三十五年,阿拉楚喀、三姓官庄连续五年满额纳粮者共33人,他们中有未成丁之子者20人,照例准其出一子分别入吉林乌拉、伯都讷二地民籍。
其他13人照例注册,待生子时再出一子报部办理。乾隆三十六年至四十年,吉林乌拉、伯都讷、三姓地方官庄中连续满额完粮庄丁共295名,应出未成丁子者160名。
分别按例入旗、民籍,其中有55人按例入了民籍。这些转入民籍的庄丁之子中不乏原出身奴犯之人。二是在国家恩赦时,不愿回籍之奴犯可安插入籍。
乾隆六十年曾恩准黑龙江另户人等之父兄子弟免其为奴,并将其中无力回籍而情愿留居该处者,准入民籍,交与各该旗佐领下按名收管,遇比丁之年,将他们另造册送部备查。
普通遣犯,是指罪情相对较轻者,在发遣地多从事耕种或当差的工作,较为奴遣犯待遇稍好。清朝允准此类遣犯转入民籍的情况有两种。
一是加入官庄、驿站、水师营等成为庄丁、站丁、水兵,再转入民籍。清朝将遣犯编入官庄,是为“广开田亩,以为恒产”。
黑龙江地区的官庄,遣犯是主要劳动力之一,康熙年间曾规定“黑龙江、墨尔根官庄庄丁已满,嗣后遇有庄丁缺出,以发遣人犯补缺”。
雍正时期在黑龙江各官庄中“种地效力赎罪”的庄丁都是获罪发遣的罪犯。吉林乌拉等地的官庄额丁也是从无业已赎身之旗人家奴及流放安插之有妻孥民人中拣选。
这些官庄中的庄丁,和前面所讲原奴犯一样,若连续五年满额纳粮后即可出一子转入民籍。
二是编入地方州县管辖,五年后转入民籍。清朝在地方人口缺少时,也会将流徙之人编入地方州县户籍,直接以行政手段改变遣犯的身份、地位。
康熙七年为增加奉天承德等县的户籍人口,曾将流徙尚阳堡的人犯共3351人,归并承德、铁岭、开原三县管辖。
此后,这些人的子孙俱为编户,与从关内而来的落籍移民没有太大区别。
清代中期,一改清初对东北的移民招垦政策,厉行人口封禁。但禁令并未能阻止移民浪潮,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迁居东北的内地移民日益增加。面对移民迁居的事实,清朝在多种因素考虑下,认可了移民迁居行为,并对不同移民群体实行了相应的落籍举措,由此使得移民转换身份,成为东北户籍人口。这些落籍移民,逐渐成为东北地区民族构成中的主体,并对东北地区的封禁政策、管理体制等产生了重要影响。
据统计,从1914年到1945年,日本向中国东北总共移民达30万人。原籍鹿儿岛和冲绳县的800多个日本开拓团来到哈尔滨方正县建立伊汉通开拓团,他们把炮台山脚下的正郊屯改名为吉兴村,并在此建起开拓团本部。1945年秋,由于形势不明、处处受阻,亡命途中的日本开拓民在山林里狼奔豕突,无路可走。饥饿、疾病交加,一路上倒毙和自杀的不计其数。
续上篇《庆幸日本当年移民500万到东北的计划破产,否则,后果必看设想》,本文上下两篇,史料详实,警醒意义重大,值得各位爱国者阅读、转发、收藏,在此谢谢大家!话说:日本自1910年起就开始向我国东北移民,经历了“实验性移民”和“武装移民”两个阶段,但都没有成功。历届日本政府始终一直关注着“移民东北”的实验情况,全面抗战爆发前,日本向外移民的来源日益紧张,移民活动陷入僵局,此时的政府决定放手一搏,
东北是满族的发祥地,也是现在满族主要的聚居地。据了解,东北现在居民的大多数,是来自关内的移民,而满族人口并不占多数。而来自关内的移民中,普遍有一种传说;当年自己的先祖从关内移民到这里,然后“跑马占地”在某某地落户。笔者曾研究过明末清初这一段历史,对于上述说法非常的不认同,下面表述一下自己的看法;一六一八年(明万历46年)七月,后金努尔哈赤征明攻陷清河城后,整个辽东地方基本被后金控制。
《黄河与中华文明》 葛剑雄著, 2020年9月中华书局出版南迁序幕:东汉初多数又回迁中原,少数留吴、蜀从王莽政权后期至东汉初,黄河流域陷于大规模的战乱之中,北部又受到匈奴的威胁,西南、西北和东北先后出现地方割据,只有南方比较安定,所以中原人纷纷南下避乱。这些人中的上层在北方重新安定后基本都返回原地,平民和无地农民则由于南方较容易获得土地和维持生计而选择了定居。
山东人”闯关东“,究竟总数有多少人?一个很难说清楚的问题。相关数据显示:清代从山东迁入东北的移民约在 800万左右。陈彩章在其所著 《中国历代人口变迁之研究 》一书中认为 ,:“移往东三省之人口 , 80%为山东人 “。其中,仅仅1929年,山东移入东北人数为 74.2万 , 占当年东北移民总数的 71%。
十八世纪,山东的人口暴增超过了土地的承载力,导致人多、地少、粮少、物价上涨,再加上山东地区频发的灾荒,也刺激了山东人民四处流离。诚然,山东移民潮促进东北、山东两地区社会和经济的传播、交流、融合和互补,有助于人口素质的提高,推动东北与关内社会经济和文化更加协调、统一等。关于山东移民对东北地区的影响,学者多有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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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收入方面,华裔家庭收入中位数约7万2800多元,稍低于亚裔家庭收入中位数。此外,亚裔依旧是受教育程度最高的族裔。第1名福建长乐、连江、福清等地区人福州长乐福建移民已经超过广东移民,成为纽约最大的华裔移民群体。作为美国最大、最繁华的城市,纽约市区人口850万,华人100多万,并以福建人居多,而福建人中长乐人又占绝对多数。
1日本向东北移民的背景日本是一个岛国,四面环海,没有陆地为依托,一旦灾难来临,退无可退!日本处于环太平洋火山和地震带,火山频频喷发!台风肆无忌惮的到访,像亲密的邻居随时串门!在自然灾害 面前,人类是渺小的,我们只能敬畏自然,选择低头!日本遭台风袭击后的画面就是这样的日本,山地面积还占了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就是这样的日本,繁衍了比人口最多的国家的人口密度多一倍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