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我国第1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中,增加了一项权益"居住权",居住权是从原来房产产权中分离出来的权益。如果房产上登记有居住权人,房主是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所以,买房既需要了解房屋产权,同时也需要了解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人,不然,买房后,居住权人住在里面,自己却住不了。
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制度设立的。当时的罗马社会,家庭财产继承仅指定一子拥有财产继承权,为保障其他家庭成员的生活,会赠予居住权。
而我国的居住权,其实也属于一项社会生活保障制度。
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由此可见,居住权是一个他物权,就是说居住权人可以在不拥有房产产权的情况下,房屋所有人也不能干涉居住权人使用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有以下4个特点:
1, 居住权主体对象广泛的自然人。居住权人和继承人的区别是居住权人可以是任何人,有血无血缘关系都是可以的。只要房产产权人,对此人做了居住权登记,就可以拥有居住权。但是,居住权只能是自然人,企业、团体都不能是居住权的主体。
2, 居住权消灭只有3种情况,约定时间到期、居住权人自动放弃或去世。双方有约定时间,就按照约定时间执行,5年、10年、50年都可以,到期后居住权结束。如果未约定时间,就是终身,直到居住权人去世,权益才会终止。
3, 居住权一般是无偿设立。居住权人一般不需要额外支付租金,就可以无偿居住。当然,有特别说明规定的例外。
4, 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居住权不具有延续性和收益性,居住权人只能自己住,或在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出租。居住权人也不能把自己的居住权继承、转让给其他人。
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权利的总和,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用益物权。房屋产权人可以对房产进行任意处置,可以自住,可以买卖,可以出租获益。但是,居住权人只享有居住的权利,既不能对房屋进行买卖交易,也不能进行出租获益。
很明显,居住权只是从产权里面分离出来的一种权益,适用范围要小于房屋产权。但是,居住权是对他人所有物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房主自己不能在自己的房屋上设立自己的居住权。
买二手房,不仅仅要查看对方是否有房屋产权,还需要查看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
如果有居住权登记,先要让房主解决居住权问题,再考虑购买,不然会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
主要可以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活和提供新型的养老方案。
首先,可以对无房屋产权的家庭成员给予生活保障。比如,父母把房产遗嘱给一子继承,但是也想保障其他子女的生活,可以给其他子女设定居住权,虽然其他子女无法买卖房产,但是终身可以居住。
其次,解决养老问题。老人如果有房产无子女养老,可以卖掉房产并设立居住权。也就是说,老人可以拿到一笔卖房的钱生活,同时还可以无偿居住在自己房子里直到去世。
居住权可以让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对弱势群体有积极的保障作用。虽然居住权并不能像房屋产权那样可以获得出租、买卖的收益,但是可以保障部分困难人员的居住生活权利。
产权证齐全的房屋拆迁需要进行补偿和安置,没有任何争议。然而,划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情况却不完全相同,其中不乏产权证不全甚至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出现,直接按照产权证齐全房屋补偿有人不会同意,甚至还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直接就没有补偿。那么,像这种产权证不全或无产权证房屋拆迁应当如何补偿安置呢?产权证不全或无产权证房屋形成主要原因有两种:
作为房东,小明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并享有一定的权益和权力。然而,房东的权益和义务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对于小明的疑问,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分析和解释。在一般情况下,房东在租房期间具有一定的权利,包括进入房屋进行维护、检查和修理等。然而,这些权利通常是有限制的,不能随意侵犯租客的合法权益。在租房期间,房东通常需要尊重租客的居住权,确保租客的隐私和安全。
如何设立居住权实现“房子不归我,也能安心住”——焦某1与焦某2返还原物纠纷案居住权属于民法典新规定的用益物权,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未有规定,涉居住权合同、居住权的设立、消灭等应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居住权需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并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即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居住权才设立,才能对抗第三人。同时根据物权债权相区分原则,签订居住权合同并未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合同成立生效也不以居住权设立为必要条件。
近两年对于中国人来说,移民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现在大多数国人对移民的认知不再偏激,能更理性的看待,也造就近两年移民申请量越来越多。如果说,10年前大多数国人移民是满足对更好的生活环境、教育体系、医疗体系和发展机会的追求,那么现在国人的移民目可以说是大不相同了。现在移民的申请人多以海外投资、全球置业、资产风控、财税规划为目标,移民人群种类多为高净值收入、中产阶级人群
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部分或全部占有、使用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居住权人与产权人约定的居住时间不会短,但人的意愿不会一成不变。如果居住权人与产权人想撤销居住权,应该如何合法实施?民法典物权编:居住权能撤销吗?能继承吗?一、怎么撤销居住权?1、居住权撤销的方式居住权一旦确认,撤销只有两种方式: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或当事人死亡。
八旬老人与自己的亲生女儿因房屋归属问题对簿公堂,双方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故事梗概蔡某运与蔡某玉系父女关系。1988年3月,蔡某运在其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一套,后进行了扩建,含一楼、二楼。1996年,蔡某运与蔡某玉达成口头协议,将该房屋整体以3.4万元出售给蔡某玉。约定一楼由蔡某运继续居住,因都是一家人,就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基本案情原告:姜某、董甲被告:董丙、刘某姜某系董乙之妻、董甲系董乙之子;董丙和刘某系董乙之父母。涉案房屋系董乙与刘某按份共有,二人各自拥有50%份额。董乙于2021年3月离世,姜某、董甲与董丙、刘某办完丧事后,对董乙生前与董丙、刘某之间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核算和整理,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就以房抵债等问题签订《协议书》,约定:董乙对涉案房屋享有的50%产权全部归董丙所有,以抵顶董乙欠董丙、刘某的全部债务,姜某、董甲对该房屋有长期居住权。
民法典是我国第1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中,增加了一项权益"居住权",居住权是从原来房产产权中分离出来的权益。如果房产上登记有居住权人,房主是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所以,买房既需要了解房屋产权,同时也需要了解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人,不然,买房后,居住权人住在里面,自己却住不了。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在实际中,我们都知道关于房子的纠纷问题是非常的多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选择越来越多的人会花钱去买下房子的永久居住权。那么,只有永久居住权的房子能买卖吗,产权与永久居住权有什么区别?网友咨询:我急需一套房子,在报纸上看到一广告说有一套房子,只有永久居住权。也没有房票,由于急需这一套房子所以想去公证处公证一下,但是不知道只有永久居住权的房子能否自主买卖。
这是我们讲述的第274位真人的故事我叫小丫,全名yannick benichou,37岁。一个有幸拿到了中国“绿卡”的法国男人,在中国定居十多年,汉语像母语一样地道,现居“春城”昆明。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很喜欢孔夫子的一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2021我在玉龙雪山雪莲峰攀登过程中看日照金山)作为巴黎理工综合大学核能专业,清华硕士优秀毕业生,